#訂房視為同意[訂房須知],並且同意配合相關規定。
入住時間(check in) 15:00-20:00
*晚於20:00又無法聯繫者將視為自願棄權單。
退房時間(check out) 11:00之前。
早餐時間(breakfast)8:00-10:00
依法令規定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:
(旅客於房費之訂金支付完成後,須取消退款時,依以下取消時間點與退款比例推算)
旅客住宿日當天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%
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%
旅客於住宿日前2-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%
旅客於住宿日前4-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%
旅客於住宿日前7-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%
旅客於住宿日前10-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%
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(含14日)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0%。
延期期限為半年,且以一次為限,第二次即辦理取消且不退還訂金。
如遇天災(如地震、颱風)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來,經主管單位發佈之訊息,可退還訂金100% (或可延期半年,以一次為限)
原訂金費用會為您保留至延期的日期,但改期日則按照當月房價為準。